本报北京6月5日讯(记者 张继新)在2000年“世界环境日”之际,北京市商委、市改管委会向全市零售商业企业发出开展废电池回收工作倡议书。
倡议书要求从现在起,凡开展废电池回收业务的零售商业企业,要在电池销售柜台或营业场所明显位置,设置有统一标识的废电池回收箱或回收盒,使顾客在购买新电池时将废电池放入回收箱,并提醒没带废电池的顾客下次带来。废电池回收,主要采取无偿收集的方式进行。收集的废电池统一由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处理中心收集运输处置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假靳东并不好笑,公共讨论不应失焦
[值班总编推荐] 习近平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举行会谈
[值班总编推荐] 中国外贸“新” ... 外贸提质增效 ...
【四海文心】三评“过度娱乐化”
【详细】
“群岛哲学”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
教育引领青年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式现代化
要在系统阐释中教育引领青年,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、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。【详细】
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是什么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